2011年3月5日 星期六

三月第1題: 你會支持中學生聯盟"要求政府向所有在本財政年度年滿18歲的年輕人獲發6000元現金"的聲明嗎?為甚麼?

資料來源: 中學生聯盟網頁http://www.hkss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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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則留言:

  1. 近日,因為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預算案中提及向年滿18歲的年輕人派發6000元現金,而引起市民以遊行作出很大迴響。
    我個人並不支持中學生聯盟"要求政府向所有在本財政年度年滿18歲的年輕人獲發6000元現金"的聲明,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年滿18歲的年輕人仍然處於求學階段,他們的花費主要由父母負擔,對於金錢的需要不是太大,若是說要把這6000元的現金作為零用錢,似乎有點"失預算" 。相反,香港現時有很多的基層家庭,長者等等的對象較難負擔得起平日日常生活的開支,這6000元對他們來說是有真正及實際需要的,何不把這筆金錢贈予有需要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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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不會支持,因為在社會上有很多為社會貢獻過的人在不斷努力工作下才賺了一少的金錢,如果給18歲的青年6000元的話,這樣對那群不斷努力工作的人很不公平。那些還未踏足社會,剛出來工作的18歲青年還未掌握金錢的概念,況且,18歳青少年剛剛出來工作,還未有交稅,根本還未有資格領取。如果政府不斷派錢給他們,這樣會令到青少年形成「不勞而獲」的心態,對他們會沒有好處,最後,近來金錢通脹,如果再加上這個危機,便會令到社會增加負擔,對政府和市民雙方沒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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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不會支持中學生聯盟"要求政府向所有在本財政年度年滿18歲的年輕人獲發6000元現金"的聲明。
    因為香港政府在修改正財政預算案時,宣佈向十八歲或以上我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傳媒已說庫房會因派錢由盈餘變成赤字,若果耍多浱派給學生,恐怕會令庫房雪上加霜,所以我認為香港政府不必向學生派錢。
    現在香港的學生都不用交稅,但是庫房所派的錢都是納稅人或是曾經是納稅人的稅,所以這些錢是不應該分給一羣沒有交稅的人,否則這些納稅人或曾經是納稅人會說香港政府不公平。
    所以我不會支持中學生聯盟"要求政府向所有在本財政年度年滿18歲的年輕人獲發6000元現金"的聲明是因為庫房不夠錢和學生沒有交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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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不會支持中學生聯盟"要求政府向所有在本財政年度年滿18歲的年輕人獲發6000元現金"的聲明。
    因為在社會上有很多的人不斷努力工作才賺了很少很少(少許)的金錢,如時薪26元,一個月才有約4000至6000元或更多。如果給年滿18歲的青年6000元的話,對那些不斷努力工作的人來說很不公平和這樣會令他們不知道賺錢有多辛苦及艱難。如果政府派錢給年滿18歲的青年,這樣對他們或任何人都沒有好處。
    年滿18歲的年輕人仍然在學習的階段(中學或大學),所以他們的所有花費(如:課外活動)都是由父母幫他們付,所以對於年滿18歲的年輕人,金錢對他們來說不太重要,如果獲發6000元現金,他們只會把那些現金,亂買東西(如:iphone , ipad, ipod ....).這樣的話不如把這6000元的現金分派給一些基層(低收入)家庭,長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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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不會支持中學生聯盟「要求政府向所有在本財政年度年滿18歲的年輕人獲發6000元現金」的聲明。因為學生們正值求學時期,應該以學習為主,而他們並不需要政府的6000元現金。其實政府在教育方面早已實行12年免費教育及學生資助等,學生用的資源大多數也是政府的。
    另外,如果政府給了我們6000元的話,可能就會有中學生覺得獲得金錢是一種很容易的事來的,不懂得金錢得來不易的道理。而且沒有經濟自理能力的他們未曾投入社會工作過卻意外地得到這一筆金錢,他們必定變得很浪費金錢。這甚至會導致青少年覺得即使將來的日子遇到任何困難也好,社會也會幫助他們,他們就會總是倚靠著不會獨立起來。那麼他們就不能以積極和投入的心態去貢獻社會。
    其實若果學生認真讀書,上班的努力工作。當你事業有成後,你回想起從前,6000元現金真的是微不足道。只要肯努力,大家一定能賺到許多個的6000元。因此我認為政府不需要向所有在本財政年度年滿18歲的年輕人獲發6000元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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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不會支持中學生聯盟"要求政府向所有在本財政年度年滿18歲的年輕人獲發6000元現金"的聲明。
    因為這就等於免費給年滿18歲的年輕人6000元,他們不用經過上班努力的工作就有6000元賺,這樣一來對其他很好力工作的人可能會覺得不公平,二來這樣又可能會派發到一些懶人身上,一些不讀好書,只顧著到處遊玩,不理會任何東西的人,就因為這樣而有免費的6000元。
    又可能會令他們覺得錢是很容易就有,因此他們又會不斷花錢,但其實這樣一直下去只會甚麼都沒有,所以我不支持政府派發6000元給年滿18歲的年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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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不會支持中學生聯盟"要求政府向所有在本財政年度年滿18歲的年輕人獲發6000元現金"的聲明,因為這對那些為社會作出貢獻的人很不公平。這些所謂年滿18歲的年輕人,連書都還沒讀完,都還沒有出來社會工作,為社會作出任何貢獻,便想向政府攤開手掌取「零用錢」,真是不知所謂!再者,6000元對於年輕人來說並不是一個小數目呢,無端白事地派發給他們,只會令他們對金錢的概念歪曲,認為金錢只是隨手可得的東西,不知道賺錢的辛苦及艱難,對他們沒有任何好處。

    況且,這些年滿18歲的年輕人獲發這6000元現金,又會怎樣運用呢?還不是拿來浪費,用來購買一些潮流玩意,例如買「愛瘋」手機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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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近日,當財政司司長第一次宣布本年度的財政預算後,很多的市民也對他把六千元放進強積金內大為不滿。經過一段時間的示威活動,曾司長決定由放六千元進強積金,改為派發六千元現金給年滿十八歲的市民。雖然這個改變得到了不少人的滿意,但我卻不支持中學生聯盟的要求。

    現時香港大部分剛年滿十八歲的市民也只是一個中學生,他們什至連一份工作也未曾做過,如果他們這樣便能得到六千元,可能會令他們有一個錯誤的價值觀—認為有什麼問題就只要投靠政府,並且不勞而獲。

    雖然對於一些貧窮的家庭來說,他們兒子的六千元對他們來說是十分重要,但我認為政府可以把這些金錢投放在一些援助處等的機構,反而可以重點地解決他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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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我並不支持中學生聯盟要求政府向所有在本年財政年度年滿十八歲的年輕人獲發六千元。因為這個方案反而會令社會產生更多的垃圾蟲,坐享其成的人,只會等待政府“派錢”給他們。正如“享福與吃苦”一文所說,時下的人大多數只會懂得坐享其成,只願意享受別人辛辛苦苦付出回來得到的收獲。對於那些默默在背後為我們付出的人,是否有點兒不公平呢?因此我並不支持政府向年滿十八歲的年輕人派發六千元。這個方案可能會令社會製造更多只懂吃現成福的人,甚至乎會在將來等待政府的“救濟”。即使政府把這六千元派發給年滿十八歲的青少年,他們又會怎樣運用呢?運用在學業上還是娛樂上,深信大家心裏也有了答案。既然如此,為什麼不把這些金錢派發給低收入家庭呢?這樣不但能幫補他們的家計,還可以享受好的生活,這不是更好嗎?總括來說,我並不支持政府向年滿十八歲的青少年派發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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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我不會支持中學生聯盟"要求政府向所有在本財政年度年滿18歲的年輕人獲發6000元現金"的聲明,原因有很多。第一,未滿十八歲的人根本沒有對社會作出貢獻,他們只會向父母拿錢,那究竟有什麽理由可以讓他們拿錢呢?第二,要是他們拿了錢以後會覺得原來錢怎麼容易拿,他們以後就會沒有上進心,因為覺得有什麽事都會有政府的幫忙,不好好的工作。第三,既然現在有很有錢人都說要把錢都捐了,如其怎麼麻煩,那倒不如把錢都放在窮人基金,那不就既方便,窮人也得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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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我並不支持中學生聯盟「要求政府向所有在本財政年度年滿十八歲的年輕人獲發六千元現金」的聲明。

    原先政府是希望將六千元加到年滿六十五歲香港人的強積金戶口裡,以便香港人對自身的未來及早預備。可是,因為香港人的反對聲音太大,政府不得不將原有的政策改變為向所有年滿十八歲的香港人派六千元的政策。

    這樣的作法我認為違反了香港政府對此政策的原本目的。很多市民會將這六千元去購物或是拿去投資,而六千元就失去了為未來作規劃的用途。

    另一方面,政府派六千元的對象是十八歲或以上的香港市民,也就是說剛上大學、對社會沒有任何貢獻的學生也可以得益。這樣我認為對那些辛苦工作的人很不公平。

    總括而言,我不贊成政府的作法,因為這帶來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和支出,例如對於新移民的支助。

    官旻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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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我不支持中學生聯盟「要求政府向所有在本財政年度年滿十八歲的年輕人獲發六千元現金」的聲明。
    我會首先問一條問題:憑什麼十八歲就能獲派六千元呢?
    十八歲只是一個人進入成年階段的一年。一些庸庸碌碌的人渾渾噩噩的過了十八年,就突然不勞而獲,獲派政府的六千元,那對其他努力工作的年輕成年人豈不是很不公平?努力的人與懶惰的人同樣是十八歲,同樣被派獲六千元,那兩者有何差別?若說派六千元予努力工作或讀書的十八歲成年人作為「獎勵」,那派六千元予沒有做事認真過的十八歲成年人算是什麼?難道是「鼓勵」?
    那些渾渾噩噩過了十八年生活的人,即使獲派六千元,也只是浪費。他們根本不會將那六千元投放在學習上,只是會次用盡那六千元來支付一些不必要的開支。
    我覺得若政府有多餘金錢的話,就該派發六千元予那些需交稅的十八歲成年人,以作「獎勵」他們貢獻社會的心意;更應該投放更多資源在助學基金,讓真正有需要的人享用這附助性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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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我不會支持中學生聯盟"要求政府向所有在本財政年度年滿18歲的年輕人獲發6000元現金"的聲明.
    雖然這6000元真的可以幫助到一些有需要的人用, 可是給了不需要的6000元人,那不是浪費了嗎?
    首先, 市民的生活怎樣政府的確有責任, 不過派錢不等於能夠完全地消滅這個問題.剛畢業的人和找不到工作的年輕人很需要用錢, 可是6000元用完的話, 他們的生活就會變回之前一樣吧, 那麼之後就會再有人要求再派錢. 再說, 這某程度上是他們自身的問題.
    另外, 派錢其實有點不公平, 因為18歲的年輕人可能也沒找到工作, 而且上一代的人就很努力的工作, 這樣的話對社會有貢獻的人們不是很吃虧嗎? 一直努力的工作有6000元, 沒怎麼工作的也有6000元.
    所以我不會支持政府派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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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我並不會支持中學生聯盟"要求政府向所有在本財政年度年滿18歲的年輕人獲發6000元現金"的聲明。
    政府在本來的財政預算案中,打算向每個強積金戶口注資6000元,但這個措施並沒有到市民正面的回應,於是政府才退一步向每位年滿18歲的人派發6000元現金。而這個舉動已經令到政府的庫房的盈餘減少了一大半,甚至瀕臨赤字。在這個時候,中學生聯盟更要求政府向所有在本財政年度年滿18歲的年輕人派發6000元現金,這除了是一個不顧後果的要求外,還是一個無理的要求。
    試想想,大多數18歲的年青人,大多數亦只是還在就讀的學生們,只有小數人已開始在社會上工作。那他們能夠獲得6000元的理由是甚麼呢?這樣只會令他們以為金錢很容易就能得到,令他們失去金錢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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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我不會支持支持中學生聯盟"要求政府向所有在本財政年度年滿18歲的年輕人獲發6000元現金"的聲明。因為這些在本財政年度年滿18歲的年輕人大多都未有工作經驗,因而未嘗試過辛苦工作而得來的金錢,若果將這6000元派給他們,就等於認同不勞而獲。他們會以為得到這些金錢是必然的,將來投入社會的時候就會懶懶散散,不會認真工作。我認為將這6000元放入一個儲蓄戶口,等待他們將來工作的時候,才能夠拿出來用。又或者將這6000元用來資助學校購買教學器材會更加有用和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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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我不會支持中學生聯盟"要求政府向所有在本財政年度年滿18歲的年輕人獲發6000元現金"的聲明。因為這個計劃是給滿18歲的人,如果政府在本財政年度年滿18歲的年輕人派發6000元,他們是不勞而獲,未嘗試過在工作後辛苦有的金錢。我認為年輕人要將好好運用,不要浪費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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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我不支持,中學生聯盟"要求政府向所有在本財政年度年滿18歲的年輕人獲發6000元現金"的聲明。那是因為年滿18歲的年輕人不一定有在香港工作還有交稅。如果他們沒有交稅,但有能收到六千元,那是不是對那些繳稅的人十分不公平?如果給了六千元他們,也可能會令他們不知道賺錢的困難,還有他們怎樣運用這六千元也是一個問題。
    我認為六千元應該給一些出了來工作還有有交稅的人,因為他們有交稅給政府,那麼政府派錢的時候,他們得到六千元也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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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我不會支持中學生聯盟"要求政府向所有在本財政年度年滿18歲的年輕人獲發6000元現金"的聲明。因為,我認為,現今的年青人,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他們現在尚未有足夠的工作能力,沒有為社會貢獻任何.所以我不認同中學生聯盟"要求政府向所有在本財政年度年滿18歲的年輕人獲發6000元現金"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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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政府發放6000元津貼目的是幫助市民紓困,對一些弱勢家庭可謂在經濟上有著重大的支援。然而對18歲仍在求學階段的中學生來說,沒有付出過甚麼而無故得到這津貼簡直是荒謬,他們不但享用著政府的教育資助,亦無需要對家庭作出經濟負擔,那6000元的津貼對他們來說有甚麼意義?
    6000元對一般年青人來說並非一個小數目,如果他們不懂得運用,胡亂將該津貼用作吃喝玩樂,例如追求名牌服飾、購買遊戲機、新款手提電話等,這便失去了政府發放津貼的原意,既不能對有需要的人士作更大的幫助,更有可能促使他們胡亂花費的陋習。
    所以我不會支持中學生聯盟"要求政府向所有在本財政年度年滿18歲的年輕人獲發6000元現金"的聲明。.
    劉耀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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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我並不支持中學生聯盟的聲明, 因為大部份的十八歲年輕人都應該在求學階段, 日常開支大多數由父母負責, 對金錢的需求不會太大, 亦未曾對社會作出貢獻, 敞若向他們發放六千元的現金, 對於有納稅的市民來說有失公平, 對於一些未有正確的價值觀的年輕人, 使他們有不勞而穫的想法. 突然期來的金錢, 他們有機會花在不正當的用途上, 變成”好心做壞事”的局面.
    我認為政府應把錢花於改善民生, 增加教育的撥款, 多想一些能長遠推動社會經濟的措施, 實比一次性派現金來得有意思.

    3A_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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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我認為政府不應該發放現金予年滿十八歲的青年,因為發放現金予市民是一種'共享經濟成果'的一個表現,但這些青年尚未為社會的發展出一分之力,繳交稅款,沒有付出,就收取成果,此行不但對真正為香港出力的勞苦大眾不公,而且令年輕人有種不勞而獲的心態,形成社會上的一鼓不良風氣。我認為政府可以成立一個助學金,幫助一些家境不佳但成績優異的學生,這個做法我認為是比較恰當。

    terence yip 3a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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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我並不會支持中學生聯盟"要求政府向所有在本財政年度年滿18歲的年輕人獲發6000元現金"的聲明。

    政府在本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中,打算向每位年滿18歲的人派發6000元現金。而這個行動已經令到庫房空虛,開始步入赤字。但他們仍然要求政府向所有在本財政年度年滿18歲的年輕人獲發6000元現金。他們真的好像落井下石似的。

    我認為他們這樣做是十分貪心的,因為他們不但沒有為這個社會付出過任何的東西,反而他們更使用社會的資源。他們並一點也沒有想過為社會付出東西,而且他們還打算坐享其成?如果政府把錢派給他們,他們只會不做任何事而等待那6000元現金而已。我想政府也不想社會有這一個坐享其成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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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近期,「6000元」政府派錢計劃引來了大眾的激烈反應,中學生聯盟亦發出聲明,要求政府向在本年財政年度內年滿18歲的青年派錢。
    而我就不贊成這種做法,其中一個原因是,畢竟未成年還是未成年。
    意思是指,未成年的青年心智尚未成熟,也未有很多的工作經驗,如果他們知道自己這樣輕易就能拿錢,很有可能會令他們覺得賺錢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從而失去在學業上繼續進取的動力。而且,他們對社會亦未有很大的貢獻,如果胡亂給他們派錢,也許會令他們濫用福利,甚至用不適當的方法利用那筆錢。
    至於生日的問題,我認為如果那個青年未滿18歲,即使他明天就是18歲,也不應派錢給他。因為如果他本來就未到18歲,卻照樣派錢,會出現一些不公平的情况。例如那些18歲以下的人就會說既然差一天才成年,即是17歲的人也有錢,為什麽他們就沒有呢?
    所以我不贊成中學生聯盟發出的聲明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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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我不會支持中學生聯盟"要求政府向所有在本財政年度年滿18歲的年輕人獲發6000元現金"的聲明。這是因為其實不是每一個學生都急需要這筆錢。很多學生得到這筆錢之後, 都會買一些他們自己喜歡的東西, 而不是用來支付有關學費的支出。學生們只顧着自己的利益, 而忽略了其他的市民, 而且學生都不是把那些錢用在適當的用途。如果學生是用在買自己喜歡的東西的途徑的話, 那倒不如把那些錢給更有需要的人。我相信有更多基層市更需要這筆錢。而且, 如果政府一次過派這麼多錢, 可能會出現財赤。政府應該慎重考慮這次的「派糖」行動, 才好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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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我不會支持中學生聯盟"要求政府向所有在本財政年度年滿18歲的年輕人獲發6000元現金"的聲明。
    原因是因為我不認為中學生對金錢會有這麼大的需要,他們既不用交稅,生活也不需要有如此大的開支。他們只是在讀書,而且他們對社會並未作太大的貢獻,只是在享受各種政府給予的資助。相比起要交稅、供樓、生活開支龐大的成年人,他們有甚麼資格取得那6000元呢?要是真的派發6000元現金給他們,他們只會胡亂揮霍,把這6000元用作名牌、遊器機、手提電話等等。與其這樣浪費,倒不如把這筆金錢作其他有意義的用途。
    所以我不贊成中學生聯盟發出的聲明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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